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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中国教育科研事业发展,促进教育科技创新,提高教育行业人才质量,更好地服务行业整体发展,中国教育科技与发展研究学会决定于2016年2月~4月间,组织开展以“立足科技作贡献,服务教育谱新篇”为主题的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提高中国教育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工作水平,展示近年来教育领域取得的优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总结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交流和探索教育专业建设、实践创新的新思路与新途径,表彰和鼓励在推动教育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努力为我国教育行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贡献力量,有效推动教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奖励在我国教育领域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三、评选标准
1、理论研究前沿成果:在教育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有科学发现,丰富和发展了学科理论,带动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步,对教育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2、创新及推广应用成果: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法、加强实践教学、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性,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等。
3、实用新产品或新技术: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解决了行业技术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够引领教育领域技术的发展,并在行业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提升了应用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实践证明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和应用价值。
四、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2、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或单位将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数额5万元、二等奖奖金数额3万元、三等奖奖金数额1万元。
五、组织机构
1、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活动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由中国教育科技与发展研究学会牵头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是本次活动的最高领导机构。
2、组委会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日常事务。
3、成立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组,组织并实施评审工作。
4、本次活动的评审专家组成员由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批准、聘任。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六、评选程序
1、申报(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29日)
由企业及个人根据本《通知》组织申报。报送材料:
(1)《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需申报单位盖章。
(2)教育科技成果的主要评选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或验收报告或专家评估报告和其它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一份。
2、评审(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
本次评选工作采用两级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参与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初评工作;评审专家组会组织对初评结果进行再度审核,完成终评审定工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及通知(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2日)
获奖名单在媒体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则组委会负责通知获奖者。
4、表彰(2016年4月15日)
举办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授奖。
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2015年度中国教育行业科技成果奖申报表.docx
/tcufiles/file/20151230/20151230134598009800.docx
附件2:评审专家组名单.
/tcufiles/file/20151230/201512304141980098009.xlsx